各单位、全体师生员工:
为倡导文明行车、停车风尚,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缓解校园交通压力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发生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园管理规定,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规范校内车辆(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)行驶、停放
1.进入校园的车辆限速20公里/小时,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的规定行驶,禁止鸣笛。
2.车辆通过人行横道、路口时,必须减速、礼让行人。
3.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放,严禁乱停乱放,禁止在主干道、人行道和消防通道上停放。
4.严禁电动车在室内停放或充电;严禁电动车“飞线”充电;严禁将电动车蓄电池拆下带至餐厅、宿舍、办公室、实验室充电。
二、落实管理责任,加强教育巡察
1.后勤保卫处负责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和纠察,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车、停车及充电行为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2.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校园交通安全教育,引导师生员工遵守学校规定,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。
三、严格处置违规行为(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)
1.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,后勤保卫处将采取联系车主、张贴提示、锁车等措施纠正违规停放行为。
2.对乱停乱放违规行为,后勤保卫处及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。发生3次以上乱停乱放违规行为的机动车辆,将通过校园门禁暂停入校,并在全校进行通报。
3.对于电动车超速、不礼让行人、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,后勤保卫处将及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,并限期改正。
4.杜绝私拉乱接给电动车充电等不安全用电行为,一经查到,将及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。
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做校园文明交通的守护者。
特此通知
校长办公室
后勤保卫处
2023年9月20日